要改掉某些行為才能受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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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個慕道友到處拜拜、算命,但都沒有找到真正的平安,直到遇見上帝,被上帝的愛大大觸摸,終於遇見了一輩子渴求的愛與平安,他實在非常想要受洗,但某教會告訴他,你必須要先改掉某行為、某習慣,等你都正常了之後才能受洗。

這是典型半伯拉糾異端的說法,如果人可以透過自己的力量先改變自己的行為,那為什麼要來信耶穌,都靠自己就好了。這就很像告訴一個病人,你自己要先好起來再到醫院。醫院的存在是為了醫好病人,教會的存在是為了罪人,罪人無法自救,需要靠耶穌救。

在第五世紀時,奧古斯丁和伯拉糾對得救是靠信心還是靠行為,已經有過大辯論,最後伯拉糾被判為異端。奧古斯丁說人有原罪,耶穌是救主,人要靠耶穌的恩典才能得救,因此基督教是使人得救的信仰。伯拉糾的看法和奧古斯丁完全相反,伯拉糾說人沒有原罪,耶穌是道德高操的老師,人可以靠著學習耶穌的好行為而得救,因此基督教是勸人為善的信仰。

聖經紀載,當腓利向衣索匹亞的太監傳福音,他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,到了有水的地方就立刻受洗。(參徒8:27-40)當人願意信,就可以馬上受洗,「信」是得救的唯一條件。

這裡不是說改變不好的行為不重要,我們當然要改變不好的行為,讓自己的人生活得更好。改變行為是在受洗後,靠耶穌的恩典、靠聖靈的大能,茲取從上帝來的恩典和能力,活出「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」的新生命。使徒保羅的生命常有軟弱、活不出好行為的時候,但上帝跟他說:「我的恩典夠你用的,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。」所以,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,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。(林後12:9)

靠山山倒,靠人人跑,靠自己會倒,靠耶穌最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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