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聖經中的「方言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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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中的方言分為兩種,但我們常常混為一談,其實從聖經的記載來看,可以看到明顯的區別:

1、徒2:4「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,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。」
這種「方言」是別國的話,是鄉談,是對人說的,是講說神的大作為,是為了見證上帝,能向未信者見證上帝大有能力。這種方言是自己原本不會說的話,靠著聖靈說出來,讓外國人或外族人聽懂他們的家鄉話。

簡單的說,這種方言是別國的語言,是對人說的

2、林前14:2「那說方言的,原不是對人說,乃是對 神說,因為沒有人聽出來。然而,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祕。」
這種「方言」不是對人說的,是人聽不懂的語言,是對神說的,是對神講述心靈各樣的奧秘,是為了造就自己,彌補悟性的不足和限制,讓自己更對焦於神。

簡單的說,這種方言是心靈的語言,是對神說的

方言是上帝所賜的屬靈恩賜,是白白送給每個基督徒的禮物,為了讓我們能見證神的大能和造就自己,我們當時常以感恩的心來行使屬靈恩賜。上帝給我們屬靈恩賜的目的是為了「愛」,保羅在林前13:1「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,並天使的話語,卻沒有愛,我就成了鳴的鑼,響的鈸一般。」不論是哪種方言,最重要的是愛,若沒有愛,方言就成了鳴的鑼、響的鈸,對人沒有益處,所以我們不單要明白方言的意義,更要提醒自己最重要的是「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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